官方门户 欢迎访问护联联邦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
无障碍浏览 字体大小 English
护联联邦人民共和国 HULIAN FEDERAL PEOPLE'S REPUBLIC

Hulian Federal People's Republic

公义 · 自由 · 繁荣

政务服务热线 12345

部门规章 已废止

护联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(已废止)

护政办发〔2019〕22 号

第一章 总则

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,保护历史文化遗产,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,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适用于护联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
第二章 保护措施

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,作出标志说明,建立记录档案,并区别情况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。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、钻探、挖掘等作业。

护联中央政府办公厅
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
附件下载(1)
发布日期:2019年5月6日 · 浏览量:9,120

相关文件

← 返回政策法规